为进一步完善校园基础服务体系,提高对广大师生的服务质量,本着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经营性铺面,相关内容公告如下:
序号 |
地点 |
房屋 编号 |
面积 (米2) |
合同 保证金 |
1 |
兰州理工大学前家属院一楼临街铺面(原同华摩配) |
BB-056 |
106 |
20000元 |
2 |
兰州理工大学前家属院一楼临街铺面(原智能建投) |
BB-058 |
318 |
20000元 |
3 |
兰州理工大学菜市场水果摊位 |
SC-107 |
8 |
30000元 |
4 |
小西湖公园东侧原工大电子办公楼七楼 |
XH-107 |
398.07 |
20000元 |
5 |
小西湖公园东侧原工大电子办公楼八楼 |
XH-108 |
398.07 |
20000元 |
6 |
彭家坪校区北村C座地下室 |
XQ-114 |
306 |
|
7 |
彭家坪校区北村EG座连廊二楼 |
XQ-115 |
167.6 |
|
承租要求:
1、承租者必须按合同范围进行装修、经营,不得转租。装修要求在1个月内完成,到期按时开业;
2、为保持房屋建筑完整性,房屋外观不允许改变。由于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,按原状修复;不予修复的,无偿收回承租权;
3、商铺内部装修由承租方负责,设计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核批准,室外广告牌必须按指定规格、式样、色彩设计制作;
4、商户店名、从业人员服饰,按照行业特点统筹设定;
5、水、电及冬季采暖费等费用,按学校规定由后勤能源中心收取;
6、承租者必须依法办理各项营业手续。实行门前 “五包”(包卫生、包秩序、包绿化、包整洁、包设施)。
有意承租者请致电报名。
联系人:张耀文
联系电话:0931-2342031 13893183691
兰州理工大学资产经营公司